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完成现场反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2月至5月,组建6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4家市直单位、6家市属学校、2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18日至21日,市委6个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现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张定超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分管市领导分别出席被巡察党组织现场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有差距;有的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边不到底,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依然突出;有的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理解不深、贯彻不力,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到位;有的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统筹推动不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深入不彻底等。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增强政治自觉,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开展常态化整改监督,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动真碰硬促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