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手记·我与这十年丨初心如磐 奋楫笃行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2003年初,我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纪检监察室工作,一年后正式转岗到钟山区纪委工作。掐指一算,我已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近二十年。二十年风雨兼程、二十年初心不改,回首往事,感慨万千。有看到一些“熟悉面孔”坠入腐败深渊时的扼腕叹息,有做实精准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后的成就感,也有看到老百姓合理诉求得到解决时的由衷欢喜。
还记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因为办案条件极其艰苦,我和专案组人员先后辗转多个地方办案。
2004年7月,我到钟山区纪委工作一个多月后,就参与查办了原荷城街道杨柳村村干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腐败案件。
“我错了,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我年迈的父母啊......”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该案件涉案人员李某某在即将被送进看守所时,整个人瘫软在车门前,声嘶力竭哭喊的情景,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让我深刻感受到纪委工作的神圣和纪检人所肩负的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这份沉甸甸的使命任务。
“你好,请问是杨某吗?我们是钟山区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请你近期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我们单位来一趟,程某违规收取你的案件代理费,将会全部退还给你。”
2020年12月中旬,我打电话通知村民前来领取之前被违规收取的案件代理费。接到电话的群众先是惊讶,然后是惊喜,最后纷纷向我们表示感谢。
“我请乡司法所程某帮我打官司,他收了我的代理费1万元,但案子一直都没有帮我办,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违规?”时间回到2020年5月的一天,组织安排我作为脱贫攻坚督查组组长,和组内同志在钟山区南开乡督查时,群众向我们反映该问题。
后来,我和同志们认真研究,决定将问题上报区纪委监委。经区纪委监委分析研判,由我所在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核实,并由我担任核查组组长。于是,我们分工协作,对该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经过调取程某办理法律援助案的相关资料、查询银行流水、寻找相关证人等,发现程某利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职务便利,以办理案件需要车费、油费、“关系打点费”等为由,明目张胆向群众索取“好处”,收取杨某等10余人案件代理费15万余元。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程某以工作便利向群众索取各类“好处”,最后,程某被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分。
在近二十年的纪检监察生涯中,我始终坚守初心,既然选择了这份光辉的事业,就应该笃定笃行,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只要能让群众享受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实惠,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我们再苦再累也都值得。
(钟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