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现场反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至12月,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6个市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6个县级干部担任“一把手”的县直部门和6个乡(镇、街道)及所辖6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2024年1月4日至10日,市委6个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现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张定超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和第114次市委常委会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各市(特区、区)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分别出席市委提级巡察的党组织现场反馈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巡察整改的过程就是自我革命的过程,是再次找差距、再次抓落实的过程。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和责任要求,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求实效的举措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认真对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以及《六盘水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要求,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从班子自身改起,从分管领域、分管工作改起,从落实“一岗双责”抓起,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政治意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检视自己、提升自己,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