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区:巡察微故事┃下乡补助不能这样报
“这个社区距离城区大概10公里,怎么也报销下乡差旅伙食补助呢?”此前,水城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资料时提出疑问。
随后,巡察组人员又发现了几张该单位干部职工帮扶走访的伙食补助费用报销审批单。
“差旅审批单上所写的社区,是你们单位帮扶的吗?”巡察组人员向该单位有关负责人王某某询问。
“是的。”王某某低声说。
“这个社区是街道办事处下辖的社区,离城里这么近,请问你们是否知道违反了《水城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该文件已经明确街道办事处辖区属于市区范围,出差人员是不能报销差旅费的?”巡察组人员继续追问。
“这个制度我不太清楚,我们想着帮扶走访属于公事,是自己开私车去的,又不能报销加油费,所以报销了伙食费……”王某某的回答有些底气不足。
巡察组专门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查阅了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了解。
经核实,该单位之前没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有的干部多次违规报销差旅补助。
区委巡察组将问题反馈给该单位,督促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清理,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
问题反馈后,该单位立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党纪法规和区委印发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单位财务进行了清理核查,清退违规报销的相关补助费用18450元,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了财务审计,建立完善《六盘水市水城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六盘水市水城区红十字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
“巡察就是要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目的是推动问题解决。”水城区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水城区委巡察机构将持续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被巡察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推动问题解决,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水城区委巡察办 陈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