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与信访部门建立互相移送制度
近日,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与六盘水市信访局联合建立《关于群众信访和举报件互相移送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和检举控告。
信访举报工作中,一些群众经常把检举控告类信件寄到信访部门,而把一些诉求类信件反映给纪委监委信访部门。2020年1至4月,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共接收信访举报570件,其中反映个人诉求、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件有206件,占比从去年同期17.7%增至36.1%。
“我们高标准、规范登记检举控告信息,但大幅增长的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消耗了我们大量精力。与信访部门建立“互相移送”制度,以更好让我们立足职责定位,集中精力处置检举控告。”六盘水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和市信访局要及时梳理并对有关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对属于对方受理范围的信访件,要及时按有关程序移送对方办理。
《制度》规定,双方指定专人负责相互移送事宜,建立台账管理,严格签收手续。对于移送信访件属于实名反映的,由移送方告知信访群众信访件去向,并由接收方负责按程序答复信访人。
制度建立后,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已向市信访局移送信访件2件,移送机制也在各县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和信访局间同步推行。通过互相移送机制,对群众信访和举报件进行合理分流,有效提高各自处理信访件的工作效率。